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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4章 黄皮子
把玩着手里的茶杯,看着周围熟悉的事物,张破门又想起之前和宋略见面时他所说的话,心里愈发觉得,和宋略共事,如同与虎谋皮。
当时宋略是这么说的:
“我父亲年事已高,他这人什么都好,就是有一个毛病,好色,外面的二奶不知道包了多少,我母亲自小身体状况就很差,跟他跟了这么久,生了我之后基本上就没怎么交流过,他不喜欢我母亲这种柔弱的药瓶子,所以还有两个私生子。”
“以他目前的身体状况,再加上事务的繁忙,估计他撑不了多久,也许他会和端木蕻请求续阳寿的法子,但上次身体检查是我陪着去的,他的糖尿病已经很严重了,精明如我父亲这般,想来私底下应该已经安排好家族企业的继承人了。”
“虽然我与柯氏联姻,但两家的亲密关系并不单单只是因为我和柯庚,而且我知道,相比我这个长子,我的那两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弟弟更得我父亲的喜爱。”
张破门大概是明白这个道理的,毕竟人老的时候,看小的永远比看大的亲,小孩不懂事,天真烂漫,长子稍大,多少都会沾染一点社会的污气,就看着不讨喜,人呐,总是这样。
基于现在这种情况,宋略不打算坐以待毙,他希望仰仗张破门和他的新势力,让他和自己的关系,代替宋明月和端木蕻的关系。
如何要实现这一点,宋略没有明说,但以张破门对他的了解,大概猜得出来,这小子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,平时不会随便确定一件事,但如果真的确定了,无论采取什么手段,他都要完成。
宋略自然允诺了张破门不少的好处,可对张破门来说,这些都是画大饼。
更何况,他可不愿意认任何人为主子,不然他创建万魑六扇门的意义就没有了。
“仙儿,你们神仙是不是就不会有这种尔虞我诈的烦恼?”
书中仙眼睛始终没离开手机屏幕:
“有钱的存在,就免不了人情世故。”
说完这一句,它突然像是想到什么一样,停止了和小屁孩的聊天。
“现在是什么时候?”
“下午一点。”
“走,去见一个老朋友。”
张破门有些诧异,这老朋友,肯定不是他的。
书中仙的过去和身份都是一个谜团,平时有事想去哪就去哪,从不会让张破门参与,今天要见老友,却要把自己带上,这是嘛意思?
张破门摸了摸脑袋,他觉得书中仙应该是想把自己引荐给那位老友。
书中仙的老友,应该也是名份不低的仙家,想到这,张破门顿时就来了精神,他当即拿着东西,在书中仙的示意下朝着某个方向走出去。
“你是小辈,去见他,就得走过去,无论多远,都要借此以示诚意。”
书中仙顿了一下,语气似乎有些古怪。
“它比较喜欢这些虚的玩意儿。”
这句话让张破门心中记着,看来这位也是个喜欢繁琐礼节的主,懂了,当舔狗就完事了。
常言道山鬼水怪,张破门先前就在寻思,这位可能也是要到山上去的,为此他还专门穿了一件厚衣裳,用来抵挡秋季已经开始凛冽的山风,不过随着他的前行,他发现自己从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省城,周围的人群仍旧熙熙攘攘。
而他的目的地,则是省城靠南边的一处小公园,这附近店面不多,是以前开发区的家属楼,在这里隔三差五就能看见不少老头老太太闲逛,时不时扭个秧歌,或者跳个广场舞。
张破门吸了一口略带潮湿的空气,在省城居住的这段时间内,他对时代的发展和变化也算是十分敏感,十六岁时在报纸上看到的电话,此时已经是人手标配,还有各种颜色和可触屏的新型号出现,而他手中那个有些老旧的手机,则是当时林有为给他的奖励。
回顾这段时光,张破门颇有感慨,自己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,也成长了不少。
“不知道你们,还好不好?”
他想起陈瑞德,想起范通,想起杨琨勇,还有黄依依和麻花辫女侠。
嘿,到最后自己都不知道她到底叫啥。
还有那个脸蛋黑黑的小姑娘,想不到落水之后的那次见面,竟然成了最后的缘。
张破门在这暗自神伤,却听到一个尖锐的声音响起。
“嘿,小子,傻愣着干什么呢?”
张破门循声望去,只见一个长得尖嘴猴腮,双眼修长的中年人坐在公园里用以下棋的石桌凳上,对张破门挥了挥手。
张破门面有疑惑,然后反应过来自己来到这的真正目的,料想这位就是书中仙的老友,便几步上前,先恭顺的鞠了一躬。
“好,好!你比那家伙懂事多了!”
看到张破门这个反应,中年人嘻嘻一笑,手往桌子上一抹便抹出一张棋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