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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章 咱干不出这种不要脸的事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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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还有谁能听到?

    就算听到,也回不过身来了。

    这就象是人潮涌动中,就算背后是亲爹在喊,也回不了头。

    战场就是绞肉机。

    吴争率三百多人反冲锋。

    说心里不怕,那是假话。

    不仅吴争怕,手下三百多老兵哪个不怕。

    怕是一回事,冲不冲是另一回事。

    老兵不象新兵,他们心里都有一杆称。

    称得是自己该不该去死,值不值得。

    老兵也会溃逃,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该死,或者死了也是白死。

    老兵不会逃,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必须死,如果不死,会生不如死。

    所以,他们坚定地追随着吴争,去死。

    这场战斗并不如预料的可怕。

    双方都有优势是劣势。

    鞑子骑兵以有备对无备,打了吴争一个措手不及。

    引起了吴争部下的骚乱。

    也使得始宁街的所有布置白费。

    可吴争也有优势。

    首先总的人手,并不处于劣势。

    以一千对七百,还占着便宜。

    其次,虽然反冲锋的人数不多,落了下风。

    但也属出其不意,鞑子显然没有预料到吴争会率军反击。

    当然,这不具备本质优势,改变不了战场格局。

    但有一点,吴争有着先天优势。

    地利!

    始宁街道狭窄,鞑子骑兵无法一排涌入。

    吴争所部接敌,用不着面对七百人,最多只有三四人,这是其一。

    其二,也是歪打正着,吴争率部反击,无形中起到了与敌胶着的格局,这使得鞑子优秀的射术无用武之地。

    其三,最为重要。鞑子之所以没有继续以骑兵优势,向明军发起冲锋,不是他们仁慈,而是之前一战,始宁街上乱物纷堆,毛竹、石块、条木、火油罐碎片,那是狼籍一片。

    骑兵冲锋?就就是自己找死。

    有这三点,吴争以三百多人向鞑子反冲锋,看似惊险,但实际却不然。

    最多是狭路相逢而已。

    鞑子不傻,他们迅速作出调整。

    调整就是下马。

    没有速度的骑兵,还不如步兵。

    就象没有子弹的步枪就是烧火棍一样,不,还不及烧火棍。

    因为烧火棍抡起来砸人,还趁手些。

    这样双方就无所谓优劣势了。

    剩下的就是用刀说话。

    真正交战的只有双方前列的十几个士兵。

    只有等前面的士兵被砍死,倒下之后,后面的人才能递进。

    这很残酷,但很公平。

    原卫所的士兵速度很快,他们从北半街的屋顶向南爬行。

    到了南半街,骤然发动了箭袭。

    从上至下,面对着近在咫尺,拥挤成一团的鞑子。

    几乎不用瞄准,就箭箭着肉。

    鞑子是骑兵,轻骑兵。

    没有装备盾。

    除了身上的皮袱子,装备并不比明军好。

    被明军突然袭击,一下子就有数十人中箭倒下。

    可鞑子的反应同样快。

    数十人倒下后,产生的空间,已经足够他们从背上取弓,然后弯弓搭箭了。

    第二战场由此开辟。

    前面是肉搏,中间是箭矢飞舞。

    明军的箭术确实不如鞑子,射击的间隔时间和精准度,决定了胜败。

    双方都不断地有人中箭,但从屋顶上掉下的明军数量,远高于中箭倒地的鞑子数量。

   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吴争达到了他的目的。

    鞑子确实被堵在了南半街,连一步都不得进。

    这给了混乱的明军,整束的时间。

    可问题是,这样一来,小安子所率的三百卫所精壮,他们进了店铺之后,发现根本无用武之地,鞑子被挡在了南半街进不来,就算有再好的埋伏,也使不上。

    吴争这时也醒到自己的失策。

    可无法改变,准确地说,是有苦说不出。

    这样胶着的肉搏战,根本不允许后撤。

    哪怕是稍稍松动阵线,都会使得防线崩溃。

    眼下拼得就是一口气,这口气一泄,那就一江春水向东流了。

    所以,吴争所部陷入了苦撑。

    用命苦撑。

    ……。

    沈致远喊不回奔跑的百名混子,只能急追。

    本以为这批混子是血气上涌,捡刀去和鞑子拼命的。

    可不想,沈致远发现,跑了没过百丈。

    这群混子迅速转身,折进店铺与店铺间的巷子里。

    沈致远差点一口老血喷出,临阵溃逃啊,他恨自己没多生几只手,将这批混蛋一一斩首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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